2009年1至3月飞信业务佣金结算公告

尊敬的合作伙伴,大家好!

         感谢大家对中国移动数据及信息业务互联网营销平台业务的支持,在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整后,我们将从11月底开始分批对满足结算条件的营销合作伙伴进行结算。

         请各合作伙伴登录和动网后台,按照月度结算单所列金额开具发票。

合作伙伴必须满足以下结算条件:

1、  签署完毕2009年《中国移动数据及信息业务互联网营销合作协议(2009)》及飞信附件协议的;

2、  准确开具推广发票的;

l  发票抬头:“一三九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(北京)有限公司”;

l  发票名目:营销服务费、渠道推广费、推广费中任何一种均可;

l  发票金额与和动网后台的月度结算表保持一致;

l  按自然月进行开具。

l  发票中用铅笔标明月份、业务名称、网站名称。

我公司财务将会对上述资料齐全的合作伙伴进行分批付款工作。

对于协议签署及发票开具有问题的合作伙伴,请及时与我们联系。仍未签署2009年协议的合作伙伴或者未开具2009年发票的合作伙伴,请参考2009合同签署公告并尽快快递至一三九公司。如有问题,请及时与我们联系。

       快递地址: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北大街甲131号大悦城写字楼15

       邮政编码:100032

联系人:杨正瑜

联系方式:pay_service@staff.139.com

 

一三九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(北京)有限公司

2009.11.24